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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水利局是1985年晋东南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后创建的晋城市政府的一个水行政主管部门,目前有17个科室,1 32名干部职工,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水利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市水利发展方针、政策及地方水利配套法规;负责水利、水保、水电、水产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计划、规划、审查立项、申报及实施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水电是我市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水电蕴藏量24万KW,可开发量14万KW,分布在泽州、阳城、沁水、陵川四个县,经过第二批沁水县和第三批泽州、阳城、陵川县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建成水电站62处,总装机6.46万KW,位于全省第一。“十五”期间,我市的上述四县列入了全国第四批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四个骨干电源工程三通一平工作已经结束,新增装机29460KW,2003年正式动工;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四个县已上报水利部待批复,新增装机14400KW。全市“十五”期间及2010年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总投资为65686万元,到2010年全市总装机达到10.846万KW,占可开发量的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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