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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计委、财政厅以川价工字[2002)2号文件"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村电网改造还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对农网改造还贷基金征收额度、范围作了原则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谈谈个人看法,供参考。
一、农网改造后供电企业负担加重
农网改造是国家拿钱、企业举债、农民受益的德政工程。明星公司供电范围平均每个村投入网改资金28万元左右,这是50多年来,农民直接受益项目投入资金最多的一次。网改后实行抄表到户,电能质量、供电可靠性提高,农村电价实实在在降下来了。通过网改,供电企业在改善企业形象、远期销售电量增长等方面有一定好处,但抄表到户使企业管理工作量、承担线损范围大大增加,承担了更大的安全责任,增大了销售成本。
二、经济发达城市应为农网改造还贷多出力
谁受益谁负担是公正的原则,但农民是弱势群体,国家从投入、政策上给予扶持是完全正确的。个人认为,农网改造还贷政策应从全社会考虑,经济较发达的中心城市要多负担一部分。对象资源贫乏、工业经济脆弱的遂宁市,由于购电成本偏高,为支持不景气的工业企业得以生存,政府在制定电价政策上有意让城市照明电价高出工业动力电价近0.1元(达0.58元/千瓦时),农村变台处的照明电价也达到0.56元/千瓦时。而成都、绵阳等地的照明电价,却低于动力电价(0.41元/千瓦时),更低于遂宁等地的照明电价。遂宁370万居民已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牺牲,还要全部电量加价建立网改还贷基金,实在是有点力不从心。
三、国家电网应多承担农改还贷资金
地方电网是在全国缺电,国家电网无力延伸覆盖,以当地政府和人民为主,在国家多家办电、新电新价政策鼓励下举债建设逐步形成的,一般建设成本和相应的发供电成本较高。而国家电网多数是国家无偿投入建设的,其中括了向全国电力用户征收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基金、二滩基金等,建设成本和发供电成本相对比地方电网低,现在要同等负担农网改造还贷资金,笔者认为有失公平。此外,地方电网不少都要向国家电网趸购电量,趸购电价从70、80年代的分类综合电价7折上升到现在的9折,加上线损、税金和供电成本,地方电网的销售价不少已高出国家电网,在这种情况下,要地方电网用户或电力企业再全额承担网改还贷资金,难度确实很大。笔者认为,让国家电网多承担一部份还贷资金是合理的。
四、几点建议
1.1988年,为鼓励集资办电,政府出台了卖用电权政策,每千瓦2000元,对购买者实行20年电价不变。我地资源贫乏,响应号召,购买了180万元的用电权,后来没有享受到电价不变的优惠。建议在制定农网改造还贷政策时统筹解决这一遗留问题。
2.1991年省政府出台了征收每千瓦时0.012元地方电力建设基金的政策,我地已累计上交580万元。而多数市、县根本末执行。建议将原解交的这部份基金用于当地偿还网改贷款。
3.对三州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区别情况,对农网还贷资金给予适当减征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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