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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援越副局长在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宣贯班上的讲话
邢援越 2003-12-8 18:36:00

2003年10月16日

同志们:

金秋十月,我们在美丽的成都举办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宣贯班,这是今年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水电局向负责制订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的四川省水利厅地方电力局和参与标准制订、讨论的全国各地的专家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向承办这次培训任务的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地方电力局表示衷心感谢,向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们表示热烈欢迎。

四川是水电大省,电气化县全国最多,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四川作为西部大省改革发展的速度很快,特别是农村水电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四川省水利厅地方电力局作为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这几年他们在政策研究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有一批很有影响的农村水电政策研究专家。经请示程局长,决定把这次培训班放在成都召开。程局长对这次培训班十分重视,要求精心准备,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宣传、贯彻新的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沟通情况、交流电气化建设情况,特别是电气化达标验收的经验;对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进行研讨,提出意见。

下面我想利用这个机会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颁布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刻领会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的重要意义

在小平同志的亲自倡导下,从80年代初开始,国家先后部署建设了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成就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赞扬,受到广大山区人民的称赞。完成这三批初级电气化县后,下一步的路如何走,成为各级水利部门思考的重大问题。经过认真总结初级电气化建设的经验,客观分析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农村水电的要求,我们明确了21世纪初期农村水电发展的思路。新时期农村水电发展的思路是,紧紧抓住农村水电发展的大好机遇,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坚持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建设、扶贫开发相结合,以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程、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和农村水电扶贫解困工程、农村水电供电区电网改造工程,无电乡村光明工程为重点,努力推进农村水电现代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新思路明确了新世纪加快农村水电发展必须坚持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这面旗帜,而且必须继续发扬光大,把电气化大旗高高举起。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也正是全国上下研究新思路的过程中诞生的,标准体现了新时期水电发展的思路,明确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标准从1998年开始酝酿,前后5年多的时间,汪部长和其他部领导作出了具体指示,程局长亲自主持,水电局和课题组的同志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数易其稿。因此新标准的颁布是把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继续推向高潮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措施,是高举电气化这面旗帜,继续为农业为农村为农民服务,带动农村水电继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战略行动,是农村水电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标志。

电气化标准为水电农村电气化的发展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措施和要求。可以说标准的提出大大推进了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上世纪80年代颁布农村初级电气化县标准后,各地按照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发当地丰富的水能资源,建设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先后有三批共653个县实现了农村初级电气化。实现了发电装机、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4个翻番,促进了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生态改善、社会进步,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山区群众的衷心拥护。今天我们出台新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标准,也必将极大的推进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进程。

(二)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的内涵

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与农村初级电气化标准相比有相同点,但也有很多重要的区别。学习、领会标准,就要了解制定标准时所处的环境,从变化中学习理解标准的条文。与初级电气化标准制定时相比,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体制方面。20世纪80年代我国还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初步转轨时期。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上处于计划和市场并行的阶段。到21世纪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形成。政府主要依靠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管理经济事物等。这带来了电气化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等一系列深刻的变化。

2、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到上世纪80、90年代我们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很低,农村居民的生活普遍不宽裕,基本上处于温饱水平。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除对经济发展有明确要求外,对社会、环境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变化直接影响到电气化标准中各项指标、政策、发展目标等的确定。

3、科技发展方面。随着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等的迅猛发展,各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农村水电行业广泛运用。体现先进性是制定标准的基本原则。

4、电力行业改革和农村水电自身发展方面。这些年电力体制改革和农村水电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对标准的制定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我们正是针对这些新情况、新变化,研究制定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标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方向。必须坚持水能资源统一管理,大力开发当地丰富的水能资源,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方向,坚持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相结合。

2、水电农村电气化的目标。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农村现代化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模式。必须坚持分散开发、自发自供、联网运行的原则,坚持独立配电公司的改革方向。

4、农村水电行业管理。强调农村水电行业主管部门有效行使对农村水电的管理。依法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等。

5、科技进步。体现先进生产力的要求,加强农村水电现代化建设,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6、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求农村水电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7、农村用电管理。要求“五统一”、“四到户”、“三公开”。

8、对用电水平、用电质量、可靠性、安全性等作出具体规定。

9、对可持续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10、建立了电气化建设滚动发展机制。

二、抓住机遇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

(一)目前各地电气化建设整体情况

根据我部上半年开展的水电农村电气化阶段性检查的情况,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2001年11月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党委和政府纷纷召开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积极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组织骨干工程开工建设。全国绝大多数省和电气化县都成立了由政府首长任组长的电气化领导小组。两年来,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累计完成电气化建设投资193亿元,新增装机170万千瓦,分别占规划总投资和规划新增装机的32%和27%,在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大部分骨干工程已开工建设。目前湖南、山西、浙江、辽宁、陕西、广东、福建、重庆、贵州等省(市)的电气化骨干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把农网改造同电气化县建设相结合。湖南、四川、云南、重庆、广西、湖北、吉林等省自发自供自管县把农网改造与电气化县建设紧密结合,通过改造农村供电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电价大幅度降低,用电量显著增加。到2002年底,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人均年用电量和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分别达到360千瓦时和340千瓦时。一些省采取增加替补县的做法,在省内形成竞争机制,确保本省任务的完成。如湖南、广西、云南、福建、山西、甘肃、湖北、四川、辽宁、浙江、安徽、重庆、贵州等省建设电气化县的积极性非常高,一些县政府强烈要求作为替补县、备选县参与电气化县建设。我局根据各地上报的替补县情况先后批复了83个替补县。各省积极落实省级配套资金。两年来,全国19个省落实省级配套资金6亿多元。其中山西、广东、辽宁、浙江、安徽、河南、吉林省级配套资金比例在1∶2以上,河北、湖南、广西、云南、甘肃省、黑龙江省级配套资金比例达到1∶1。各地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加快电气化建设步伐。如广东省出台省财政补助政策,每千瓦补助500元。湖南省对单位或个人兴办农村水电,三年内免征所得税,15年内免收除工本费外的各种费用。黑龙江省规定电气化县的电源工程全部并入国网运行,上网电价不低于全省水电综合上网电价。甘肃省政府提高新建农村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17元提高到0.2元。黑龙江、福建、湖南、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制定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办法。

总体上说,经过2年多的建设,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但是在电气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

1、有些地方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重视不够。由于上届政府撤销机构,个别地区职能不落实,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行业管理较弱。

2、电气化资金到位差,部分县建设进度迟缓。部分省的省级配套资金不落实,许多电气化县财政困难,自筹资金的压力很大,部分地区农村水电建设贷款困难。目前一些地区完成投资只占规划投资的10%,骨干工程没有开工电气化建设困难很大。

3、电气化建设的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有的地方有水发不了电,有电上不了网,上网没有效益,影响了电气化建设的进程。(如贵州农村水电上网电价明显低于成本,上网电量受到严格限制,近3年全省农村水电累计实发电量仅相当于可发电量的三分之二,因弃水给电站造成电费损失达11.6亿元,给国家造成的增值税损失达6960万元。山西、江西、湖南、贵州、云南、青海等省农村水电平均上网电价低于0.20元/千瓦时,最低的贵州省不到0.12元/千瓦时,而这些省购国网电量电价却较高,一般相差0.1元/千瓦时以上,湖南达0.135元/千瓦时。)

(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机遇

进入新世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水电。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农村水电经济性、扶贫性、生态性相统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一致,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具有十分独特的作用。2002年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把农村水电作为六个重要的中小型基础之一,要求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2003年中央3号文件要求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温家宝总理把农村水电及其电气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2、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先后启动了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等一系列重大生态工程,农村水电以其在解决农民燃料和农村能源中的特殊作用,成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保障措施。《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已通过中国国际咨询公司评估,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试点项目均已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各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小水电代燃料积极性很高。

3、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水电将获得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国家出台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目前,国家电力公司已经解体,5大发电集团已经成立,国家电监会也正在进行区域电力市场改革的试点。

4、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今后20年我国国民经济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电力工业的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相协调。据测算,至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4.3万亿千瓦时,届时装机容量达到9亿千瓦才能满足需求,电力发展任务十分繁重。为达到上述目标,今后至2020年,我国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将超过3000万千瓦。如果单纯依靠火电增容,届时可能需要18亿吨煤炭,在煤炭供应和环保方面都难以承受。为此,国家将首先大力开发水电。

5、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县城电网改造工程、送电到乡工程等都对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起很好的促进作用。从1998年国家开始实施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加强了农村电网建设,提高了供电质量,降低了电价。其中全国水利系统完成的农网改造县达247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154个),资金达213亿元。县城电网改造已经开始,水利系统计划完成近60亿元。

当然,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也面临很多挑战。主要有:

1、农村水电投资多元化和产权多元化带来的水能资源管理和农村水电行业管理相对薄弱的问题。

2、广大山区贫困地区希望加快农村水电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与投资能力不足的问题。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些同志观念陈旧,不能很好适应改革形势的问题。

4、农村水电大发展与行业机构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

现在距离电气化达标还有2年多一点的时间,希望各地增强紧迫感,抓住机遇,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完成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对于农村水电发展意义重大。希望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职能,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对一些建设任务重的省,特别是困难大的省,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2、及时调整建设任务,分类指导。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的县先在省内调整,选择替补县。对省(区)内调整仍确实没有能力完成任务的,要在省际间调整。对那些经过努力可以达标的县,要逐个分析,逐个提出措施和方案。按倒计时安排建设任务,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3、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电源、电网工程建设步伐。从目前情况看,电源建设是影响电气化达标的主要问题之一。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资金,优化设计,加强施工组织,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进度。

4、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电气化县要把农村水电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要加强水能资源开发许可,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等加强监督检查。

5、加强技术进步和新技术推广,把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成为现代化示范县。这一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要把积极推进农村水电现代化作为重点和亮点来抓。今年我们下发了农村水电技术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电气化县应该在落实上起表帅作用。

6、加强水电农村电气化的宣传。宣传要有声势、有特色。围绕水电农村电气化在解决“三农”问题、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等,加大在重要媒介上的宣传力度。

三、对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宣贯提出几点要求

1、希望同志们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加深对标准的理解。这次聘请的专家都是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研讨。

2、近期各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标准作为电气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要知道标准的主要精神,农村水电行业的领导要全面领会标准的主要内容,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研究标准,做到融会贯通。

3、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做好统计数据的核查工作。电气化年报数据是我们验收的主要依据,各地要认真做好年报的统计汇总工作。要按照新标准的口径和要求,对2002年的电气化年报数据进行认真的检查,口径不一致的要在2003年的年报中及时调整。

4、对照标准条文逐条分析,查找电气化建设的不足,努力实现标准提出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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