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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水利部[2003]15号及冀水电[2003]09号文件精神,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河北涉县积极争取了“小水电代燃料”项目。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以[2006]2217号文件对该县“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进行了批复,该项目实施期限为2006年—2008年,项目区计划新增装机容量2255KW,完成工程投资2110万元。目前,漳北电站、石岗电站已经建成,赤岸水电站正在施工,预计今年12月底主体工程完工。 在涉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涉县发展改革局、涉县供电公司、河南店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力配合下,涉县“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石岗村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该村“以电代燃”项目是“十一五”期间河北省第一个试点区,是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 2007年12月10日,河北省涉县“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石岗村启动仪式开始,涉县人民政府、水利局、发改局、涉县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并向村民发放电器。由于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工作受到了省水利厅的高度重视,将涉县定为河北省的试点县,把石岗村定为全省示范村。石岗村按照项目要求,首先进行了线路整改、厨房建设,其次已将电磁炉及配置电器购置齐备。项目实施后,将减少群众上山砍柴、减轻劳动强度,有利于保护我县退耕还林成果,为涉县生态环境改善及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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