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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此次实行差别电价的行业由原来6个扩大为8个。
据悉,此次在原来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黄磷、锌冶炼2个行业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
对于将黄磷和锌冶炼两个行业列入执行差别电价的范围,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两个行业出现了盲目发展的势头,执行差别电价可以促进结构升级,同时这两个行业节能潜力也较大。(徐虞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利于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对能源、资源、环境问题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认真做好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建立节约能源、资源和降低能耗的长效机制。各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制订预案,做好企业关停并转及职工安置等善后准备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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