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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协调解决湘鄂两省边界淋溪河水电站开发矛盾,保证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07年1月16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主持召开了湘鄂两省边界淋溪河水电站开发矛盾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政法司、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水利厅、恩施州人民政府及水利局、鹤峰县人民政府及水利局、湖南省水利厅、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及水利局、桑植县人民政府及水利局等部门和单位的代表。
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长江水利委员会对淋溪河水电站开发矛盾协调情况的介绍,湘鄂两省对淋溪河水电站开发提出了各自意见。两省代表从提高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就合作开发事宜进行过多次协商,以共同维护和促进地区间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目的,本着团结治水、求同存异、互谅互让的精神,积极寻求最好的解决途径,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共识。会议充分肯定了桑植、鹤峰两县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淋溪河水电站开发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会议认为,下一步,桑植、鹤峰两县应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在原有协商的基础上,就淋溪河水电开发的其他有关事宜进一步协商,并尽快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共同维护淋溪河水电站开发环境,促进淋溪河水电站的开发建设。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调水局长吴克刚、农电处、水政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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