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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6年度的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管理分类具体的考核、审定工作将在2007年初进行。
2006年4月份,省水电中心以“关于转发水利部文件‘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辽水电转(2006)8号)文件,转发各市、县水利(务)局和厅直属水库电厂,要求各市、县水利(务)局和厅直属水库电厂认真做好水电站安全管理首次分类申报和审核工作。
2006年6月9日,全省组织召开了由各市、县水行检办法工作落实会议,并对这项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截止2006年底,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审核上报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报表材料,省水电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备案。辽宁省首次参加安全管理分类的电站共127座,A类电站4座,B类电站89座,C类电站31座,D类电站3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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