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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水电企业:
为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促进水电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和吉林省水利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吉林省地方水力发电企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电监办[2006]135号)。
为使水电企业更快更好地做好申报工作,东北电监局会同吉林省地方水电局决定召开《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办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宣贯《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9号)主要内容、作用、意义等;
(二)布置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具体工作;
(三)讲解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程序、条件、所需材料、受理部门等具体要求;
(四)与企业就申办有关问题进行座谈。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07年1月25日8:30。
(二)会议地点:吉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培训中心。(长春市立信街720号)
三、参会人员
各企业主管领导或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
四、其他事项
请参会人员自带U盘,并与2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培训中心。报名电话:0431-85316383、85660144。
五、联系人:
崔凯、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0431-85791645
杨福田、吉林省地方水电局0431-85316383
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吉林省地方水电局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电力 水电 许可证 通知
抄送: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电、水务)局、水电管理办公室 2007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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