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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力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水电[2006]234号)文件要求,3月30日,辽宁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村水力资源调查评价部署工作会议。省水利厅韩树君副厅长对本次调查评价工作高度重视,并提出四点意见:1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这次调查评价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省农村水力资源分布广泛,摸清农村水力资源总量,是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对落实中央、国务院的“三农”政策,促进农村“六小工程”,加快农村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具有重要意义。2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市、县水利局要成立农村水力资源调查评价领导小组,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3是时间要求。4月30日前完成河流上报工作,6月1日前完成所有成果汇总上报工作。4是工作质量要求。各级领导要亲自把关,参加调查评价工作的同志要以科学的态度,严肃认真的精神,做到上报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准确无误。高质量完成本次调查评价工作。
省水利厅水电中心孙道成主任就开展调查评价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周林蕻副主任部署了调查评价大纲,刘东教高具体讲解了调查评价大纲,并针对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全省各市、县水利局主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共计71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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