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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水电资源极其丰富,可开发量约1.3亿千瓦,居世界首位。同时,小水电资源一大宝贵优势是其分布上的足够广泛性,它分布于1600多个县,超过2/3的国土面积,又主要分布在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和珠江上游的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其区位分布与主要靠烧柴做饭、取暖的农村居民的区位分布基本一致。
我国小水电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前,小水电主要解决广大农村用电问题。全国解放时,广大农村都没有电,国家很长时间内都没有能力解决农村用电问题,广大农村很长一段时间处于无电或严重缺电状态。为解决边远贫困地区农村用电问题,中央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求各地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发农村水电。这二十多年,农村水电主要解决农村照明和农副产品加工、排灌用电。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上世纪末,小水电除了上述用途外,还提供乡镇企业用电,是农村经济发展、地方财政增收、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第三阶段,从新世纪开始,小水电在继续发挥脱贫致富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紧密结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现代化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小水电丰富的地区,坚持分散开发,分布供电,大力发展以小水电为主的农村电气化事业,小水电开发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到2002年底,小水电装机达到3104万千瓦,占中国水电装机的37.1%,约占世界小水电已开发量的1/3,年发电量1037亿千瓦时。
目前全国农村水电装机规模相当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全国水电装机规模,相当于70年代初全国电力工业总装机规模。
通过50年开发,小水电共建成了近800个县级电网和40多个区域性电网,全国近1/2的地域、1/3的县、1/4的人口主要靠小水电供电。开发小水电已累计使3亿多无电人口用上了电。使数千条河流得到了初步治理,小水电水库总库容达1000多亿立方米,有效地提高了江河的防洪能力,改善了城镇供水和农业生产条件。小水电充分发挥了就地开发、就近供电的优势,向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提供了大量廉价的电力。
小水电已成为中西部山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由于实行以电代燃料,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尤其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以电代燃料已成为巩固这两项生态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途径,产生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肖梧)
作者:肖梧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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