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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是青海省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构建水利新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该厅水利体制改革迈出了崭新的一步。记者采访了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刘伟民。 记者:为什么要组建企业集团? 刘伟民:近几年,水利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开发资源、振兴青海”的战略思想,主动参与水电资源开发,先后在格尔木河、大通河、隆务河上建起了5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达9.24万千万,约占全省中小水电装机容量的50%,为推动青海民族经济发展提供了电力保证。但企业的现行管理机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们从改革体制、搞活机制着手,提出了通过资产重组、结构调整,进行集团化公司改制的思路。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集团公司的基本情况? 刘伟民:集团公司是以水利厅所属的7家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总资产为8.5亿元,拥有“自建、自营、自用”的水电厂5座及独立的格尔木地区电网,有国家水电建筑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还有物资供应、机械制造等企业。公司成立后,经青海省国资委授权经营水电企业国有资产,代表政府依法对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等出资者权力,其主要职责是“投资、管理、监督、服务”,公司以多种方式经营国有资产和资本运作,对省政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集团公司未来经营的需要,组建了3个分公司和4个子公司。按照两权分离、政企分开的原则,产生了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建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管理机制。 记者:集团公司在搞活机制方面有哪些措施? 刘伟民:首先,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牢固树立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观念,增强企业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其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内部经营管理机制进行彻底改革,干部实行聘用制,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用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分配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第三,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增效,始终抓住“降低成本”这个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建立健全一整套有机联系的企业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记者:集团公司如何发挥群体优势,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 刘伟民:公司将以资本运营为核心,以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立足青海丰富的水电资源,发展特色经济。要充分利用水利行业的水土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抓住当前国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水利投资规模、加快西部大开发等机遇,发展与水利关联度高、产业联系近的经营项目,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形成互补、综合、扩张效应,力争5年内使集团公司的总资产达到12亿元,年发电装机15万千瓦,年发电量达6亿千瓦时,成为具有较强资本运营能力和融资能力,集人才、技术、资本优势为一体,适应市场经营要求,有较强竞争力的资产运营公司。 西部大开发为公司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关键还要看能否抓住机遇。总的想法是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加快水电资源的开发,继续在黄河、格尔木河、大通河、隆务河等河流上开发中小水电,扩大发电装机。二是以大上水利工程之势带动水利建筑业的大发展,要抢占市场份额,守住省内的,冲击省外的。三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向新的领域扩展,兴办新的经济实体,开发名、优、新、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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