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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司局函
水电站函[2007]59号 关于举办农村水电系统安全监察员 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水电[2006]210号),做好安全监员的资格培训工作,建立安监员登记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2007年面向行业举办培训班计划的通知》的安排,拟定于2007年11月在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举办两期农村水电系统安全监察员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村水电行业从事发电、供电、用电等安全监察及主要管理、维护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管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电力安全监察,人身及设备事故预防,电气安全用具及其正确使用,水利工程生产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电力生产事故警示等。 三、培训组织 培训班由水利部水电局主办,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承办,分两期进行,每期100人左右。学员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农村水电系统安全监察员资格证书,作为水电站安全监察员持证上岗资格证明。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1期(2007年度):2007年11月6日~9日,11月5日报到。 第2期(2007年度):2007年11月20日~23日,11月19日报到。 地点: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22号 邮编:310012) 五、报名及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工作,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9月30日前报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水利部水电局联系人:何 峰 联系电话:010-63204973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联系人:陈 星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56729288 电子邮箱:xchen@hrcshp.org 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960元/人。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提交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作为颁发证书使用。同时请注明是否需要代订返程机票。 附件:“2007年农村水电系统安全监察员资格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