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政务信息  要闻 行业新闻 综合文献 参考交流 政策法规 技术动态 技术论文 规程规范 
电站运营 网上课堂 会员中心 设备频道 商务频道 行业文化 人  物 热点专题 理事会年会
水电建管 水能管理 农村电气化 电站安全监管 代燃料工程 农村水电网
最新新闻: ·信息网第六届理事会年会在江西南昌召开  ·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第六届理事会年会在江西南  ·《能源法》起草专家组调研水能资源开发有关问题  ·水利部领导指导《关于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指  ·水利水电部门要加强潮汐水电开发建设和管理  ·绿色能源与环保意识  ·在农村水电行业开展“绿色水电认证”的思考  ·开发潮汐水电站  促进沿海经济社会发展  ·现代农村水电厂电气设备应用  ·建设调度通信管理自动化系统 实现农村水电技术现代化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文章 >> 正文
抓住机遇 创新方法 切实抓好水能资源管理
刘肃 2008-1-10 16:46:00

吉林省是北方地区水能资源丰富的省份,95%以上的水能资源分布在东部山区,是发展东部山区经济的一大优势。全省可开发装机容量为532.31万kw,年发电量124.20亿kw.h。中小水电可开发容量为255.91万kw。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电工作,并把农村水电建设列为农村的基础设施来抓,以此推动东部山区农民脱贫致富,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快速奔小康。截止到2007年底,我省已建成农村水电站160座,装机容量40.7万kw,占小型水电站可开发资源的34.5%,尚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下面我就吉林省水能资源管理的几点作法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积极立法、依法行政是吉林省水能资源管理的基石

上世纪的90年代初,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吉林虽然是欠发达的省份,但各项工作也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作为欠发达省份的边远山区却是苦无出路,也正在此时,水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以其特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中央及地方政策的扶持下,迅速地发展起来。这一期间(1990—2000年新建电站24座,总装机9.27万kw),也是因为这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诸多的问题。究其本质是依法行政但无法可依的问题。当时的人们的法制观念较比今天有很大的差距,而创新性的出台一部我省对水电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更是困难重重,挑战与机遇是并存的,想要抓住机遇往往首先要迎接挑战。在水利部的关心下,在省政府、省人大的支持下,在水利厅的直接领导下,终于在94年9月出台了地方性水电行业的第一部法规《吉林省地方水电管理条例》。这对日后的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吉林的水电管理、建设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尤其是98年机构改革后,水电建设管理职能被划走。吉林省根据省情,更是基于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这项职能继续保留在水行政部门。这就使吉林省的水电管理工作有了连续性,机构和人员完整的延续下来,这对依法管理水能资源、科学利用水能资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吉林省地方水电管理条例》,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我们采取提前介入水电建设项目立项和可研的方法,用我省水电整体规划和近期项目计划规范水电站项目,做到了与发改部门联合把握建设项目准入关。同时我们利用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开工报告批准的行政手段,管理建设项目准建关,使我省地方水电建设项目较为规范化和标准化,进而从源头杜绝了违规电站的产生。目前我省在建的42座电站,总装机23万kw,这是我省有史以来建设数量和装机规模最多和最大的时期。经核查手续齐全、批件完备、程序合理、组织健全,没有一处违规事项。因此说积极立法,依法行政是我省水能资源管理的有效方法,更是根本保证。

二、充分依靠政策,积极推进我省地方水电工作

1、国家于98年出台新政策对农村电网进行改造,我局紧紧抓住这个机遇,通过积极地争取和扎实地工作,我省得到中央资金8.6亿元,分二期对我省的农村水电网进行改造。使发电与供电相匹配,保证了供电质量和供电安全,也大大提升了经济效益,对下一步的发展打下了雄厚的基础。此时我局针对政企分开的新要求通过资产上划等多种形式依托多年形成的地方水电网,组建了吉林省地方水电公司。经六年多的运营,形成了一个资本近15亿元的国有水电投资开发实体,并成为我省水能开发的龙头。这对推动我省的水能开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该公司站位较高,在政策性较强的以电代燃项目实施中能顾全大局、积极参与成为实施该项目的主体。目前我省的两个以电代燃试点项目都在该公司的积极运筹下得到了很好的实施。近期按部水电局的布置我局上报了2009—2015年以电代燃项目的整体规划,鉴于该公司的良好业绩,我局将进一步推动其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以求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的和谐发展。

2、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水利部的积极推动下,我国的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和以电代燃料项目工程迅速的开展起来。这对地方经济尤其是老、少、边、穷的地区是一个大好的机遇。我局在落实这些项目时,制定了抓骨干县、抓重点县、抓先进县的原则。力促资源的合理连片开发,形成规模优势,造成以点带面的态势。进而推动和扭转部分水能资源大县(市)开发不利的局面,让他们看到目标、认清方向、奋起直追。我省的长白县是省域内最偏远的县,交通十分不便,水能开发成本较高,但在当地政府尤其是水电部门的管理者和建设者创造性的工作中,扬长避短,多方合作走出了一条水能开发利用与管理的成功之路。目前水能产业已成为该县的支柱产业,同时也带动了该地区广大农民走上一条以水电为依托的兴业与致富之路。

三、联合执法,实现了水能资源管理新突破

水电行业因其自身特有的即涉水又涉电性质,决定了这项管理的复杂性。如果单从本部门角度出发是很难管理好这项工作的。实践证明,要做到监管有效、执法有力,必须走部门合作之路。在经过深入的调研后,我省水利厅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针对水电管理下发了(东电监办[2006]135)号文《关于吉林省地方水力发电企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水利部制定的《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加大了清理整改违规水电站工作力度。在清理违规水电站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整改内容和完成整改时限,在规定的时限内完不成整改内容的为安全分类不合格的电站,不允许上网运行。清理违规电站工作与国家电监会颁发“发电企业发电上网许可证”工作相结合,违规水电站均被确定为安全管理分类不合格电站,安全管理分类不合格电站,电监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发电上网许可证,不允许运行发电。在这个前提下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尽量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能竣工验收的就竣工验收,能初验就初验。截止2007年底我们共解决了历史形成的违规电站16座。全省160座小水电中已有121座小水电站得到了发电上网许可证,没有得到发电上网许可证的电站也正在积极整改中。这样,几项工作齐头并进,互相约束又互相促进,从而加大了清理违规水电站工作的力度。在工作实践中不仅锻炼了队伍,提高了人员素质,同时也增加了行业管理的权威性和凝聚力。并促使我省地方水电管理工作得到了全方位的推进。实现了“三到位”即: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解决问题服务到位,三是整改计划实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即在清理违规水电站中,省、市、县各级组织领导必须到位,明确各级的责任和任务。解决问题服务到位,即在清理违规水电站工作中,由于违规水电站形成的因素较为复杂,因而我们要求各级水电行业主管部门,一切从实际出发,务必解决问题,搞好服务,搞好协调。整改计划到位,即清理违规水电站在内容清楚、措施可行、任务明确的前提下,我们实施清理违规电站任务问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层面完不成整改任务要追究主要领导者的责任。几年来,我们较好地完成了清理违规水电站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应对新形势,坚持立法先行,积极筹划吉林省水能资源管理条例的出台,为行业管理奠定第二块基石

目前我省水能开发呈历史新高,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集体、股份、个人投资建设水电站遍及全省近30个县(市),而且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序、合理、科学、高效地利用我省水能资源,确保我省水能资源永续利用、水电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有关水能资源管理法规条例是十分必要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开发力度的加大,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令人担心的问题。一是由于水能资源的权属不清,管理主体薄弱,没有引进水能资源有偿使用机制,造成一定数量的国有水能资源被投资商长期无偿占有。部分县(市)出现了抢占水能资源“跑马圈水”的不良矛头。如果不及时制定水能资源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将导致不按规划要求开发水能资源,造成宝贵的、有限的水能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将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会遗留下许多后遗症,对公共安全产生难以纠正的隐患,殃及社会、殃及后人。二是由于水能资源管理无法可依,导致行政管理无力,“懂水的管不了水、用水的不懂水”。没有明确的法定的项目批准机构,也导致了我省投资商先开工后报批、先发电后验收。甚至不报批、不验收,也开工、也发电的“四无电站”的出现,严重干扰了我省水能开发市场和系统安全运行。三是在水能资源管理上出现了责权不明晰、职能不明确,导致了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都不管,重权力轻责任的矛头。这必将造成我省水电市场的无序和无度。因而制定水能管理相应的法规是当务之急。四是由于缺少行政在水能资源管理上的系统性、有效性和法律的可依性。我省水能资源纠纷事件、安全隐患有增多的趋势。水能资源不仅具有可再生性和动态性的自然特性,同时还具有多种功能性和利害的两重性。为了最大程度上发挥水能资源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兴利作用,杜绝灾害。制定我省水能管理条例是资源管理的当务之急。目前省人大和法制局已将《吉林省水能资源管理条例》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有望年内出台。

科学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全国人大于2005年2月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界定水能资源为可再生能源,并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要优先发展。这一决策是我国能源领域的一次革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环境与经济发展相互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水能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一项长期庞大的系统工程,惠及我省740多万基层人民群众。制定“条例”确保此项系统工程有序、合理、科学、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五、以开展全国农村水力资源调查评价为契机,编订和修改我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无规划是“四无”电站的一个主要表现形式,也是无序开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们发现,编订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实现水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及用水理念的不断更新,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必须逐渐修改完善,没有的则更需编订。我省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编订过水电开发利用规划,带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近年来,随着依法行政观念的加强。我局正在配合省水利厅积极开展新规划的编订工作。恰逢此时水利部开展了全国农村水力能源调查评价工作。我们紧紧抓住这个机会,组织精干的人员认真开展起这项工作。因为这是摸清情况、熟悉家底的一个必然程序,也是编订规划的一个基础。作为规划编制主体,我省水利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各项目审批时,首先要求符合规划,这就强调了规划的严肃性,体现了编制是基础、执行是关键的原则。为扩大县域经济实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我省在2005年下放了行政审批权力,水能资源管理权限下放作为重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政效率,但也带来了新问题。因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特殊性需要必备的技术保障。同时各相关市(县)也不具备相应的能力。这样我们就必须从规划入手,严格编制和执行规划才能把工作开展起来。实现放权的最终目地。

多年来我省的水能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绩是与水利部水电局的正确领导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分不开的,随着形式的不断变化,我们将不断的努力探索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和权属管理等新课题,实现水能管理工作的新飞跃。

来源: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
 相关信息
基于资源产权科层模型的水能资源管理制度研究
关于依法加强水能资源管理的思考
 新闻排行榜
·信息网第六届理事会年会在江
·广西柳州31座电站摘掉“四无
·湖南2007年小水电调度管理工
·加纳希望中国继续支持其发展
·江西水电企管协会荣获省先进
·中小水电设备呼唤技术创新
·国家防办工作组赴江西调研小
·广东3月底前全面完成“四无”
·安吉小水电站年上网电量超亿
·红河州红河县小水电代燃料项
 热点专题
第三届“今日水电论坛”大会
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 落实农村水电安全
农村水电现代化新型技术推荐
第二期农村水电自动化技术应用研讨培训班
访问统计: 京ICP备020076
主办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电话:010-63203410 传真:010-63203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