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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2008-1-23 14:44:0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水利部负责起草的《抗旱条例》和《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列入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

今年国务院的立法重点是: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着力抓好改善民生,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深入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项目。《抗旱条例》和《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作为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需要制定的2件重点立法项目,国务院要求在2008年内颁布实施。此外,由水利部负责起草的《水土保持法(修订)》、水利部会同建设部和发展改革委起草的《节约用水条例》以及水利部会同环保总局起草的《太湖管理条例》,作为坚持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也列入了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

下一步,水利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抗旱条例》和《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审查审议工作,推进《水土保持法(修订)》、《节约用水条例》和《太湖管理条例》的起草报送工作。

来源:水利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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