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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初,由广东水利厅承担编制的《泵站运行工国家职业标准》已通部农水司组织专家初审。并决定根据组织专家评审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后,专家组作进一步修改,争取年底前报水利部审批,成为国家职业标准颁发。 《泵站运行工国家职业标准》是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国家水利部对水利行业的河道修防工、渠道维护工、水文勘测工、闸门运行工、水土保持防治工和泵站运行工等6个工种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进行重新编制任务。我厅作为专家组成员单位之一,承担《泵站运行工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制任务。 《泵站运行工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厅党组成员蔡端丰同志的重视,厅人教处、农电局领导关心和支持。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顺利完成了我厅承担的《泵站运行工国家职业标准》编制任务。 《泵站运行工国家职业标准》共设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5个职业等级。职业功能由主机组及辅机系统运行操作与维护、电气设备操作与维护、金属结构操作与维护、水工建筑物观测与维护、监控系统操作与维护等组成。工作内容包括开停机检查、设备操作、运行状况巡视、维修养护、事故分析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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