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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力资源丰富,是全国农村水电发展最早、最快的省份之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农村水电开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07年底,全省已建成投产农村水电站9195座,装机容量591万千瓦,年发电量170亿千瓦时,小水电宗数占全国1/5,装机容量占全国1/8,居全国前列。农村水电开发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能源保障,为山区的建设提供了发展基础,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但是,在农村水电快速发展的同时,个别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违背科学治水规律,擅自兴建一些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违规水电站(简称“四无”电站),甚至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程防洪安全,认真部署落实水利部关于清除“四无”电站有关要求。2007年6月,李容根副省长强调铁腕整治,限期彻底清除“四无”电站。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水利人,不断解放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这项特殊的工作,为广东从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转变作出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弘扬“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的新时期广东水利人精神,一幕幕动人场景,一段段感人故事,谱写广东水利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动人篇章。真抓实干,多管齐下,短短十个月的时间,彻底清除了全省385座悬在人们头顶的“定时炸弹”,取得显著成效。 清除“四无”电站代表老百姓的利益,符合党心民心。为了展示这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特制做此专题,对全省清除违规水电站中的亮点进行纪实,供人们借鉴和参考。 广东省水利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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