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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5日,水利部水电局刘仲民副局长在四川省地电局卢平副局长的陪同下前往5.12地震重灾区彭州市宝山村就小水电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以及如何理顺国有、集体、民营小水电企业的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刘仲民副局长一行来到与汶川震中仅有一山之隔的宝山村,深入到被震毁的电站现场实地视察宝山村小水电的毁损情况,并与宝山村党委书记贾正方就小水电企业的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交流。宝山村于1979年由农民集资建起了第一座100千瓦的小水电站,从此依托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小水电,水电业成为村集体的第一大支柱产业,现拥有17座水电站,总装机32万千瓦。小水电以其低廉的电价带动了当地旅游业、村镇工业等农村经济的发展,宝山村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充分体现了农村小水电促农增收的长效性。在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全村17座水电站有14座电站被毁,宝山村不等不靠,一方面快速抢修损失稍小的龙槽二级水电站,通过装机仅为100千瓦的“帐棚电站”实现了全村通电,并开展了头峡水电站恢复性建设,另一方面从附近的官仓电站买电无偿向本地供电,有力保证了当地救援工作和居民生活用电。但到目前为止,因管理体制等问题,集体经济性质的宝山村小水电的恢复重建工作还未得到过外界任何救援支持。 刘仲民副局长亲切慰问了宝山村坚守在抗震救灾一线的工作人员,充分肯定了宝山村小水电在当地经济发展和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的重大贡献。同时提出,中小水电是国家扶持发展的清洁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民营小水电企业在中小水电企业中占有相当一部分的比例,在各地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以及抗击自然灾害中发挥了不可忽视地重要作用。在这次地震灾害中,集体、民营小水电企业的管理体制、灾情统计、投资渠道、救援途径等问题都凸显出来,建立一种适合集体、民营小水电企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如何为集体、民营小水电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地政策、资金扶持将是我们今后研究的课题之一。卢平副局长指出,作为集体、民营小水电企业,也应当在自身的发展中积极思考探索新形势下的发展模式,积极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最后,刘仲民副局长表示,希望宝山村的小水电企业克服困难,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最后胜利,再创宝山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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