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政务信息  要闻 行业新闻 综合文献 参考交流 政策法规 技术动态 技术论文
规程规范 电站运营 网上课堂 会员中心 设备频道 商务频道 行业文化 人物 热点专题 理事会年会
水电建管 水能管理 农村电气化 电站安全监管 代燃料工程 农村水电网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杂志
最新新闻: ·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辽宁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步伐  ·辽宁省召开“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  ·湖北十堰完成地方小水电发电量4.5亿千瓦时    ·广西:农委调研《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水利部:三措施应对地震灾区降雨量偏多   ·人民日报:震区堰塞湖排险基本完工  ·国新办举行发布会 矫勇副部长介绍堰塞湖处置与震区防汛  ·2008年,我们经受住了冰雪考验  ·在抢修一线上 激情申请入党  ·冰雪傲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其他领导讲话 >> 正文
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辽宁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步伐

作者: 单位:辽宁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

时间:2008-7-3 16:38:00

韩树君副厅长在全省“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7月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会议,是落实国家“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总结两年来我省“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成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团结进取,实现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目标的动员大会。发展农村水电、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公益性事业,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也是农村的一项基础设施工程和生态建设工程。农村水利建设和农村水电建设紧密相关,必须放在同等的位置抓紧抓好,只有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农村水能资源,才能牢牢把握住水这个战略资源,才能不断地把我省农村水电事业推向前进。

一、我省农村水电发展概况和“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成就

 “七五”至“九五”期间,我省先后完成三批共9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任务,“十五”期间完成9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截止到2007年年底,全省农村水电站已建成160座,装机容量36.95万千瓦,年发电量10.9亿千瓦时。

2001年,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全国建设400个电气化县,其中我省桓仁县、本溪县、宽甸县、喀左县、铁岭县、抚顺县、清原县、凤城市、灯塔市等9县(市)列入国家计划。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发改委、省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顺利开展。至2005年底,9个县(市)全面完成了“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通过了达标验收。累计完成电源工程建设总投资10.55亿元,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4.995万千瓦,年新增发电量4.15亿千瓦时。

“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山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1.改善了农村能源消费结构。9个电气化县到2005年底(达标年)水电总装机达23.38万千瓦,与2000年(基准年)比较,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4.995万千瓦,增长了179%。9个电气化县农村水电发电量占乡镇及以下农村用电量的50%以上,丰水季节以电代燃户为31万户,占总户数的28.71%,农村水电已成为山区能源供应的主要组成部分。农村水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改善了我省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成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电力能源的有力支撑。

2.增加了地方财政和农民收入。2005年底,9个县的县级财政收入为17.36亿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567元,分别比2000年(基准年)增长68.22%和37.25%,增长速度均高于我省的平均水平。特别是桓仁县,农村水电利税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10%。

3.促进山区水利发展,提高山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不仅使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而且还提高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促进了山区水利基础设施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桓仁县通过金哨、双岭两座水电站的建设,使浑江下游防洪标准由5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同时增加了农田灌溉面积10万亩,对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加快农业产业调整、促进人水和谐相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改善了生态环境。根据九个县(市)的资料统计,以电代燃户每年可节省薪柴53.62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6.5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排放0.455万吨。把农村水电开发建设与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改变了农村燃料和能源结构,巩固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成果。形成了“以林涵水、以水发电、以电养水、以电保林”的良性循环,促进了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总结“十五”期间我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特点:

一是把握产业导向,明确产业定位。发展农村水电,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发清洁可再生水能资源,是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变山区贫困面貌的重要途径。通过实践,充分地认识到了开发农村水电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我省大部分“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都把以开发农村水电为主的能源产业定位为发展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农村水电的向前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实施机构。各级政府对“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都十分重视,各建设县均成立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为组长、主管县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并选拔了一批优秀的技术、管理人才充实到一线工作中。科学有效的组织实施,有力地促进了电气化县建设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我省“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是实行水电开发建设优惠政策,为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在水电资源开发上继续执行“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二是在行政性收费和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工程建设期间免征所有行政性收费,发电企业发电收入执行6%增值税的优惠税率;三是在移民安置上,严格执行国家移民安置政策,具体移民工作由当地政府承担组织实施,妥善安置和接收移民户,为投资者解决后顾之忧;四是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减免各项收费,简化审批程序,强化优质服务,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四是抓住机遇,拓宽投资渠道。根据国家加大基础产业建设政策的调整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出台,抢抓机遇,解放思想,拓宽筹资渠道,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内资外资一起引,积极引导、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及境外投资者通过独资、合资以及股份制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五年中,共吸引外商投资1.4亿元,私营企业及个人投资2460万元。

我省在“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随着投资办电主体多元化,水电管理存在交叉或缺位现象,行业监管力度较弱。二是一些电站业主为片面追求利益,未履行建设程序就开工建设,或者不按批准设计施工、擅自改变设计方案,使部分电站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个别地区电气化建设资金缺乏。

二、“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意见和要求

根据2007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范围的通知》精神,我省桓仁县、本溪县、宽甸县、凤城市、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喀左县、岫岩县等9个县被列为全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新一轮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已经正式启动。“十一五”期间,我省规划建设68座水电站(新建电源工程32座,改造电源工程36座),总投资规模为10.17亿元,规划新增装机容量12.935万千瓦,年新增发电量3.78亿千瓦时。

下面,我就“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谈几点意见和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不是行业任务,而是政府行为以及全社会的任务,需要各级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各县要把电气化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发改委、财政、税务、金融和电力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扎扎实实地抓好各个县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时间已经过半,各县在电源工程建设中进度相差很大,我们面临的建设任务还非常繁重,我希望有关县(市)级政府对这项工作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保证“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领导,各县均已成立了 “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领导小组,实行县(市)长负责制,分管县(市)长要具体抓。各县电气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部门,由水利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重点研究如何加快电气化县建设,从现在开始要倒计时排序,2010年10月底前,必须完成电气化县建设任务。这次我厅与各县(市)签定电气化县建设目标责任状,哪个县到时完不成任务,拖了全省的后腿,由哪个县负责。如果哪个县提出来完不成任务,可以不签定责任状,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对其以后的资金也不予安排,可以调剂到其他能够完成的县中。

3.要拓宽投资渠道,采用多种形式解决建设资金。“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资金继续实行以地方和社会投入为主、中央和省适当补助的政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由于个别县(市)财政有困难,部分骨干工程迟迟不能开工建设,希望采取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引进外资、内资、鼓励集体、个人和利用社会资金的方式及早开工建设。要继续坚持“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并制定一系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只有落实了建设资金,才能确保电气化县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4.电气化县建设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水利部《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出台的《关于做好“十一五”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央电气化补助资金必须用在批准的电气化建设项目上,决不能截留、挤占和挪用。此项规定同样适用于省级配套资金。

5.要坚持“五制”,严格工程管理。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电源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从规划、审批、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一定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只有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才能创造出优质工程。要做到项目法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政府监督有机结合,任务、职责分工明确,才能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我再重申一次:已经开工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工程必须实行“五制”原则,坚决杜绝 “四无工程”。

6.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机构。水能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水能资源规划是实现水电资源有效管理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我省“十一五”期间国家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发改农经[2007]446号)文件精神,水利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修订和完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在审批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是否符合流域规划、河流综合规划、地区电力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条件和权限,严格禁止越权审批和“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的现象发生。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造成有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破坏,这样,也不利于水资源综合效益的发挥,影响了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省各县水能资源管理部门大部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职能上讲,是减弱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电管理的职能,而且这种体制已运行了近三十年,造成基层水管单位队伍不稳定,人心涣散,没有深入研究水能资源管理的精力和经费,也没有可以依托的法律依据。因此各县在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工作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和落实水能资源管理基层队伍的稳定性,逐步健全和完善水能资源管理体制和机构。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在农村水电肩负新的历史使命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关键会议,是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2008年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农村能源建设的一次会议,是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县建设工作实现新转机、促进新发展、开创新局面的动员会。我们将坚定克服困难、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在实干中创造佳绩,在省委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中去,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步伐,全面完成“十一五”建设目标,把我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推向新的高潮,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
 相关信息
河北:加强管理 狠抓落实 加快推进我省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
童建栋:学习科学发展观,促进小水电事业和国际小水电中心的协调发展
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黄河鸿在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暨清理整顿“四无”电站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在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暨清理整顿“四无”电站会议上的讲话
孙瑜:科学有序发展地方电力农村水电
韩树君:对全省农村水力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意见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发展需要规范 规范促进发展
 新闻排行榜
·辽宁省召开“十一五”水电农
·湖北十堰完成地方小水电发电
·广西:农委调研《水能资源开
·水利部:三措施应对地震灾区
·人民日报:震区堰塞湖排险基
·国新办举行发布会 矫勇副部长
·湖北:召开全省水利安全生产
·湖北省颁发第一批水利水电建
·重庆:小水电协会呼吁政府加
·严阵以待防大汛
 热点专题
第三届“今日水电论坛”大会
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 落实农村水电安全
农村水电现代化新型技术推荐
第二期农村水电自动化技术应用研讨培训班
访问统计: 京ICP备020076
主办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承办单位:北京天衡可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87581178 87581468 传真:010-875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