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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丹麦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 20世纪70年代后,丹麦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丹麦已经成为世界上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锋。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耗量的比例逐年增长,由1990年的6%左右增至2003年的近13%。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例由1994年的不到5%增加到2003年的23%,并计划在2008年进一步提高到29%左右。 在能源生产和供应不断增长的同时,由于重视能源结构的调整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对环境有害物质的排放量逐年减少,与1990年相比,2002年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减少18%、80%、25%,使得能源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呈现出能源可持续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的前景。 丹麦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是世界上最早大规模开发利用风力发电的国家。在利用风能方面,丹麦的风电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至2005年底,丹麦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达到3122MW,风力发电为全国提供了25%的电力。丹麦政府在早先制订的目标中,计划到2005年风能比重达到10%,但早在1999年就已经达到12%。在丹麦环境能源部的长远计划中,2015年风电比重预计达到35%,2030年则达到50%。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风机的功率也越来越大,且提高很快。在2000年时,全国每台风机平均功率为856kW,2002年增至1356kW,2003年则跃增至2045kW。 在过去20多年中,丹麦的风电成本减少了4/5,1981年风电成本为12克朗/kWh,1999年降到3克朗/kWh,现在降到0.3克朗/kWh左右。由于技术进步和成本优化,今后5年内将再下降20%,接近化石燃料发电成本,从而可以和新建燃煤电厂竞争。目前,风电的销售价格平均为0.43克朗/kWh(约合人民币0.55元/kWh)。随着各项支持政策的实施,丹麦风能的经济效益有了巨大的提高,投资回收期只有8年左右,在风能充足的地方,单机容量500~600kW,设计最先进的风电经济效益能够同效率最高的煤电相媲美。 在风电制造技术方面,丹麦也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目前,世界排名前10位的风机公司中,丹麦占4家,其中居首位的是丹麦的Vestas公司,约占世界总产量的35%。现在,世界投入使用的风电设备中,有一半是丹麦制造的。近两年来,丹麦风机仍占世界市场的40%左右。 近年来,海上风电场成为新亮点。目前,已安装和在建的海上风电场有6个,装机容量超过750MW。 丹麦也较早开始利用生物能和太阳能。丹麦农作物主要有大麦、小麦和黑麦,其秸秆过去除小部分还地或做饲料外,大部分在田野烧掉了。1992年和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先后出台后,为建立清洁发展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丹麦进一步加大了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利用力度。丹麦BWE公司率先研发秸秆生物燃烧发电技术,1988年,丹麦诞生了世界第一座秸秆生物燃烧发电厂。丹麦现已建立了13家秸秆发电厂,还有一部分烧木屑或垃圾的发电厂也兼烧秸杆。目前,以秸秆和木屑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能在丹麦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已超过40%。丹麦的秸秆发电技术现已走向世界,并被联合国列为重点推广项目。 尽管丹麦的气候条件并不十分理想,但仍十分重视对太阳能的利用。多年来,丹麦致力于研发提高太阳能利用效率的相关技术。目前,丹麦共有3万个太阳能加热站(厂),主要用于居民家用热水和空间加热。此外,从1997年以来,丹麦加大废物回收利用力度,约有超过1/4的废物在CHP(热电联产装置)中焚烧,18家大型的垃圾焚烧厂已经或正在与CHP结合起来。平均每家垃圾焚烧厂年处理垃圾量达4×104t,总共能够处理和利用丹麦90%左右的可燃性废物,做到了变废为宝。 丹麦对燃料电池、潮汐能及氢能的研发也十分重视。2003年,第一个并网的潮汐能试验性示范电站建成。 2 丹麦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激励政策 丹麦政府对风力发电一直持积极的支持态度。1976年、1981年、1990年和1996年,政府先后公布了四次能源计划,在1996年的能源计划中,能源远景规划扩展到2030年,提出了届时风电比重达50%的目标。丹麦政府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支持风力发电发展。 支持风能研发。丹麦国家实验室的风能部门约有50名科学家和工程师,从事空气动力、气象、风力评估、结构力学和材料力学等各方面的研究工作。为了保证风机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丹麦政府专门立法,要求风机的型号必须得到批准,并由国家实验室审批执行。 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为促进技术成熟,政府为每台风能发电机投入相当于成本30%的财政补助。此项补贴计划共实行了10年。规定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最低价格,风电场每发电1kWh,除可得到电网付款0.33丹麦克朗外,还可得到0.17克朗的补贴和0.1克朗的二氧化碳税返还。设有电力节约基金,政府对提高能源效率的技术和设备进行补贴。最新的激励措施是,对使用化石燃料的用户征收空气污染税,而使用风能则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由于政策到位,丹麦风力发电技术日益成熟和市场化。 实行绿色认证。在绿卡市场上,可再生能源发电商每发出一定可再生能源电量,除回收一定电费外,还得到与该电量相关数量的绿卡。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发出的电量,电网必须收购,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都有优先上网权,电网有责任收购并付款。绿卡的市场需求通过配额的办法来保证。每个电力消费者必须购买分配给自己的可再生能源配额,以扩大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2003年以后,全国所有消费者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须高于20%。 市场准入和上网优惠。政府通过强制措施和税收优惠等多重政策,消除风电在开发初期的市场准入障碍,建立行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对风电上网给予鼓励。电力公司须将售电收入优先付给私人风电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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