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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龙胜各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总面积2538平方公里,居住着苗、瑶、侗、壮、汉等民族,总人口17万,少数民族占75%,辖10个乡(镇),共119个村委会,是国家级扶贫县之一。县境内山峦起伏,连绵不断,森林覆盖率达到74%,境内河流众多,雨量充沛,水力资源十分丰富,河流属珠江水系,纵横大小河溪480多条,水力资源蕴藏量达60万千瓦,可开发量42.18万千瓦。龙胜县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狠抓农村小水电建设,全县小水电得到长足的发展,1995年获“九五”期间全国初级农村电气化达标县,2005年获“十五”期间全国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农村小水电的快速发展,为龙胜县域经济插上腾飞翅膀。 一、认清思路,加强领导,增强水电开发的意识。 在2000年底以前,龙胜境内电网属自建、自管、自用,县内共有11座国营小水电站,装机仅为2.18万千瓦,线路老化严重,电能质量差,丰、枯水季节电量分配不均,随着用电需求的日益增大,电力供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开发水资源,增加电量,促进经济发展,摆脱困境,是该县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非常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此时,国务院正实施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农网改造等战略目标,县委、政府抓住这一有利机遇,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认识,促进全县上下一心,加强领导,利用丰富的水力资源,掀起开发小水电的热潮。 二、规范水电建设的管理,实现水电跨越式发展。 自2001年龙胜县被批准为“十五”期间全国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之后,县委、县政府在抓紧抓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同时,把全县小水电开发工作为一项重点来抓,为加快水电建设步伐,制定了《龙胜各族自治县水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该县小水电开发建设的审批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了立项前的水资源论证和业主资信审查,加强了工程项目的设计技术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的验收管理等工作,使全县的水电开发有章可循,同时,还专门成立了水电安全监察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县水电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每一个电站从规划、施工到竣工等各方面进行监控,杜绝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 由于管理措施得力,政策宽松,水电建设得以迅猛发展。自2000年以来的10年间,全县先后开工建设了拉秀、南山、银河、芙蓉河等小水电站共72座,水电装机容量达29.288万千瓦,其中:已投入运行电站54座,装机容量 15.525万千瓦;在建电站18座,装机13.763万千瓦;2009年完成发电量5亿千瓦时。 三、抓好农网改造建设,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速度。 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是提高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生活水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措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也是扩大内需,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该县把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和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有机地紧密地结合起来,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加快了建设的步伐。先后建成了5座35千伏变电站,2座110千伏变电站和1座220千伏变电站,拥有变电容量110千伏5.15万千伏安,35千伏2.855万千伏安,10千伏4.676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113公里, 35千伏线路523.46公里,10千伏线路1063公里,低压干线1742公里。电网改造后,使电网结构更完善,布局更合理,进一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及用户端电压水平,实现了农网“两改一同价”的目标,实行“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的要求,实实在在减轻农民负担。 四、做好全县流域综合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全县小水电开发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全县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使全县水资源开发有了可靠依据,杜绝无序开发的现象,同时组织人员精心编制龙胜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方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按规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全面推进电源、电网、负荷同步建设,协调发展。确保项目开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坚持保护性开发,达到既能服务当今,又能造福子孙后代,使全县有限的水资源能够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出台优惠政策,搞好服务,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为加快农村小水电建设工作步伐,该县坚持贯彻执行“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以电养电”等方针政策,同时根据该县的具体情况,出台了《龙胜县招商引资政策暂行规定》,在电价、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对新建水电项目的投资者给予优惠。工作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善投资软环境,简化项目申报手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项目洽谈中,从长远出发,本着互惠互利原则,树立让利得利观念,为投资者提供优厚的条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自始至终对投资者实行跟踪服务。 六、大力招商引资、多渠道筹措资金,多体制开发水电资源。 为了加大水力资源的开发力度,确保小水电的快速发展。该县出台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政策,放开小水电的开发,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促进县内外国有、民营企业以及社会个体资金投入小水电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目前,全县小水电建设投资形成了以下四种模式:一是争取上级水电部门资金支持。二是鼓励群众及干部职工个人集资投入。三是实行股份合作制。四是引进县外客商投资。 七、小水电建设对社会经济及生态各方面产生了显著的效益。 小水电建设促进了全县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据统计2009年全县生产总值达27.49亿元,财政收入达2.2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37元;小水电建设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力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村村通电”工程的实施和农网改造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用户端电压水平,实现了“两改一同价”目标,减轻了农民负担,社会面貌发生可喜的变化;小水电建设使水电产业成为该县的重要财政收入,小水电工业总产值达2亿元,年上交各种税金达2000万元;小水电建设使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实行“以电代柴”,减少林木砍伐,山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以电代柴户已达32%,户均年生活用电量达825千瓦时,以电代柴的推广,改变了农村单一的能源结构,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4%;小水电建设促进了文化教育和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通过看电视,听广播及时了解到了党对农村工作的政策,各种科技信息,增加了知识,丰富了文化生活,学校电气化教育普及率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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