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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水利部《关于做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迅速确定了规划编制的机构和人员,并于8月7日在郑州召开由各市县水利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十二五”规划会议,安排部署了我省“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工作。全省有30多个县(市、区)提出实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以水力资源丰富、国家及省扶贫开发县为重点,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省水电发展中心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进行认真考察,初步确定嵩县、栾川、宜阳、汝阳、洛宁、卢氏、济源、西峡、淅川、内乡、南召、商城等12县(市、区)实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林州、舞阳、鲁山、信阳市浉河区、新县、光山、固始、罗山、沁阳、博爱、灵宝、陕县、确山、新蔡、泌阳、汝南、鹤壁市淇滨区等17个县(市、区)的41个乡实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乡建设。在各县(市、区)规划的基础上,省水电发展中心编制了《河南省“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经有关专家审查修改后,于2010年1月上旬呈报水利部。《河南省“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工作的圆满完成,为我省“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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