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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四无”为一有 造福一方

  全省上下一心,经过10个月的努力,对385座“四无”电站进行了设计复核和安全鉴定,对273宗需进行除险加固的电站,开展了加固工作,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消除了违规电站安全隐患;二是提高了工程防洪能力;三是提高了工程管理水平;四是加强了在建小水电工程的监管。

英德下空水电站上游(整改前)
溢流堰降低的下空水电站(整改后)

  英德市下空水电站,坝高36.8米,混凝土拱坝。工程业主擅自加高坝体,施工质量低劣,坝肩稳定安全系数不足,无溢洪道。整改措施:采取腾空库容,爆破拆除,对大坝新开溢洪道高8米,底宽35米。

整改前
仁化县高莲电站违规闸门被拆除
整改后
  仁化县高莲水电站闸坝高3.5米。电站未经验收即投入运行,业主擅自在原挡水陂上加高1米混凝土平板闸和交通桥、起吊架,致使工程泄洪能力不足,对两岸农田构成严重影响。整改措施:将违规建设的平板闸门、交通桥以及起吊架全部拆除。
整改前
整改后
  乐昌新陂电站坝高4.3米。该工程未经初步设计审批,业主擅自更改设计,加高原有浆砌石水陂,造成泄洪能力严重不足,对两岸农田造成极大损害。整改措施:将浆砌石闸坝及固定堰全部拆除,改建为12扇6米×2.5米自动翻版闸,闸下游新设消能工程。共完成投资约150万元。
加固前
加固后

  普宁市大松排电站浆砌石重力坝,坝高8米。业主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擅自加高0.8米非溢流坝段,致使泄洪能力不足。整改措施:全部拆除加固部分坝段,并对坝后坡进行加固处理。

整改前
整改后

  梅县高枧电站浆砌石重力坝,坝高16.7米,水库库容7.44万立方米。工程未经立项、初步设计审批等手续,施工未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出现多处安全隐患,致使工程防洪能力严重不足,对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整改措施:将开敞式宽顶溢洪道宽度由10.1米扩至30米,堰顶高程降低4.03米,坝下游坡脚增设消能防冲设施,并浇筑溢流面板。

整改前
整改后

  梅县铁扇关门电站浆砌石坝,坝高41米,水库库容394万立米,为小(1)型水库。该工程未经水利部门审批即进行施工,且业主擅自更改坝型、坝高及装机规模,工程施工未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坝体出现多处安全隐患。由于泄洪能力严重不足,水库库容较大,对下游人民生命财产构成极大威胁。整改措施:将坝体溢流堰顶高程降低7.7米,坝下游增设消能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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