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容根副省长在会议上强调“要加大整治违规小水电站力度,以铁的手腕,彻底清理整顿‘四无’违规电站”。“对不按要求进行安全鉴定和整改的‘四无’电站,要及时向当地工商和电力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质量低劣,影响河道正常行洪,严重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电站,要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 2007年8月2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四无”电站工作
◇ 各地方纷纷召开动员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四无”电站的精神
◇ 省水利厅成立清理整顿“四无”电站领导
经清查,截止2007年6月,全省“四无”电站共385宗。其中无立项的占72宗、无初设的占294宗、无验收的占368宗、无关理的占218宗;擅自更改批准建设内容的占150宗。通过对385宗“四无”电站逐一进行设计复核及安全鉴定,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需加高加厚坝体60宗,降坝和拆坝51宗,简单整改162宗。
◇ 整顿期间,全省共停止16座电站并网发电,吊销39座电站取水许可证。
◇ 在新闻媒体发布清理整顿“四无”电站通告,各地方电视台作新闻报道。
◇ 对每宗“四无”电站逐一进行设计复核及安全鉴定。
全省上下一心,经过10个月的努力,对385座“四无”电站进行了设计复核和安全鉴定,对273宗需进行除险加固的电站,开展了加固工作,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消除了违规电站安全隐患;二是提高了工程防洪能力;三是提高了工程管理水平;四是加强了在建小水电工程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