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国务院批准我省栾川、西峡、嵩县等13个县(市)为"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市)以来,我省广大水电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水利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以股份制办电为主要形式,以项目法人为实体,以农村水电队伍为骨干力量,开拓创新,苦干加巧干,超额完成了"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共建成栾川、嵩县、洛宁、鲁山、博爱、济源、卢氏、灵宝、西峡、南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