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主要职能

 

1、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拟定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水能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能资源调查成果的管理。

3、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及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权属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农村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4、承担中央补助的农村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审核工作,参与指导水电项目合规性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5、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督查。

6、指导农村水电体制改革,指导农村水电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水电电网建设与改造有关工作。

7、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编制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及后评价工作。

8、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编制全国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水电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培训,承担全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及水利系统综合利用枢纽电站统计工作。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领导


局 长:田中兴   

副局长:邢援越 陈大勇 刘仲民

总 工:刘晓田



局内设机构


 综合处  水能资源处  农村水电处
 农村电气化处  小水电代燃料处